專業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
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 LINE@ 0800-657-657
權威免費法律諮詢

專門打毒品官司的律師

社會上的毒品案件已佔現今案件裡的大宗,數量更是居高不下。毒品案件更是在刑法中設有特別法: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處理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所示,本條例所稱毒品,指具有成癮性、濫用性、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。

       在毒品防制條例的罪責認定中,製造、運輸毒品及販毒的刑期最高,這也讓被告判決屬於何種行為的認定變得十分重要,如以營利為要件的販賣毒品和單純交付的轉讓、自行吸食或引誘他人吸食等等。製造、運輸、販賣毒品罪之構成要件:製造毒品,即是將原料經過物理及化學作用製作為成品;運輸毒品,指將毒品自甲地運往乙地;販賣毒品,具對價關係或營利目的而為轉讓毒品。

       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,因為立法上認為毒品的施用會造成重大社會危害,而定有較高的刑責。而不論是製造、運輸、意圖販毒,或是施用、持有都屬違法行為,各自所需要面臨的刑期也會有所不同。權威免費法律諮詢擁有專門打毒品官司的律師。當您遇到有毒品相關的法律疑惑時,可以放心的交給我們處理。
客服電話 24小時免費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