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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財產

夫妻財產

離婚後的財產要怎麼分?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 
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方式,與結婚時期適用哪種夫妻財產制有關;而依照民法規定,夫妻財產制分為「法定財產制」與「約定財產制」兩類,絕大多數的夫妻並沒有特別訂立書面契約約定財產制,所以適用的是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法定財產制之特點在於「自己賺的錢自己管,自己欠的債自己還」,貫徹男女平等原則,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,並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。並將財產分為婚前與婚後財產,當法定財產制結束時,結算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,一人一半平均分配,這時財產較少的一方將獲得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可以向財產較多的另一方請求分配財產。
但為了避免個案的特殊情形,例如夫妻已分居,夫或妻對於婚姻生活可能無貢獻或協助,民法在2021年1月有修正,讓法官可以斟酌家事勞動、子女照顧養育、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、婚後財產取得時間、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,來調整或免除剩餘財產的分配額。
 
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》制度設計的意義與目的
立法者就夫或妻對家務、教養子女、婚姻共同生活貢獻的法律上評價,彰顯的是「夫妻對於婚姻共同生活之貢獻」,所以除了考量夫妻對婚姻關係中經濟上的給予,更包含情感上的付出。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的目的,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、但對於婚姻仍有相當貢獻的一方—舉例如傳統家庭的男主外女主內,妻雖沒有工作收入,但平日皆需照顧家庭、處理家務,讓夫得以放心在外工作,這樣的辛勞價值需要被彰顯,所以在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。
 
什麼時候可以分配財產?
所謂的「財產制關係消減時」,指的是①離婚、②夫妻一方死亡、③改用其他財產制、④婚姻撤銷等其中一種情形。
除了離婚時要分配財產,你有時可能會聽到,當夫妻一方死亡時,另一方可以先拿走遺產的一半,剩下的一半才讓全體繼承人繼承,此情形也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實踐。
 
哪些財產要納入分配的範圍?哪些不用算入分配範圍?
納入分配的範圍—雙方的婚後財產,如婚後存款、婚後買房、婚後投資等。
不須算入分配範圍的財產:①婚後夫妻因為繼承而取得,②別人送(無償取得)的財產,③慰撫金。
 
誰可以請求?
「婚後財產」較少的一方才可以向對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。
 
要在什麼期限內請求?
知道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算2年;或自離婚或他方死亡時起算5年。
 
分配財產的計算公式
  1. 夫:婚後財產−婚後負債−不須算入計算範圍的財產(繼承、無償取得、慰撫金)=剩餘財產(負數以零計算)
  2. 妻:婚後財產−婚後負債−不須算入計算範圍的財產(繼承、無償取得、慰撫金)=剩餘財產(負數以零計算)
  3. (剩餘財產多者−剩餘財產較少者)÷ 2 =平均分配額(可以請求的金額)
舉例說明
夫:台積電股票價值500萬元,存款200萬,繼承父親的遺產100萬;
夫的剩餘財產:500萬+200萬-100萬=600萬。
妻:房子一間價值2000萬,房貸800萬,存款200萬;
妻的剩餘財產:2000萬-800萬+200萬=1400萬。
妻的剩餘財產比夫多,(1400萬-600萬)÷ 2=400萬夫可以向妻請求400萬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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