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法律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 編 註: 本條文規定: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 同。」,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民國 109 年 5 月 29 日釋字第 791 號解 釋,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,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 符,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。